記者陳韋帆/綜合報導
▲長子消失多年,再度現身就要求老翁「抄遺囑」將遺產全給他,其他家人知情後全炸鍋。(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比八點檔還八點檔!南部一名8旬老翁,離家出走多年的長子現身,手持「遺囑」要父親全部照抄,接著再度消失,老翁驚覺自己似乎做錯了事!將事情告知其他兒女,其他兒女聽到內容後,才發現該「遺囑」竟是長子要求老翁將遺產全部給他,全部炸鍋,急忙詢問,「遺囑是否還能更改?」
老翁的長子在多年前就離家出走失聯,但家中仍經常收到銀行對長子的帳務催收通知書,老翁深知長子債築高臺,但也無可奈何。
近期,長子突然現身,讓老翁喜極而泣,孰知,長子手持一份「自行擬好的遺囑」,內文疑似要求老翁將遺產全部給他,老翁抱著「長子為大」,且體恤他多年日子不好過,便二話不說全文照抄,盼望改善長子生活外,也讓他有機會浪子回頭,孰知,長子取得遺囑後,又立即消失。
老翁聯繫不上長子,驚覺自己似乎做錯了什麼事情,才急著告知其他兒女,其他兒女們聽聞此事後,急著詢問地政士,「還有救嗎?父親一生心血,未來是否就只能讓長子繼續揮霍?」
▲詹孟龍指出,「合法遺囑」有一定的格式與寫法,若有錯誤,法律觀念上則屬無效。(圖/資料照)
最資深公證人之一的詹孟龍接受《三立新聞網》日前訪問表示,一份合法遺囑,內容必須全部手寫,最後手寫簽名、寫上日期,缺一不可,不少人用打字、蓋章都是錯誤的做法,在法律觀念上就是無效。
此外,遺囑公證又分「遺囑認證」、「遺囑公證」兩種形式,「遺囑認證」就是立書人自己手寫,每份500元起,「遺囑公證」則公證人代為書寫,同時再找2人見證,依財產金額每份1,000元起。
也就是說,第一步應該確認的是,先確認該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,倘若未符合規定,未來亦可主張遺囑無效。
接受事主諮詢的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,「除了確認該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外,其實還可以請父親重立一份遺囑,並依法公證,因為遺囑的效力,是以最後一份遺囑內容為準,也就是說,只要被繼承人願意,隨時都可以更改。」
▲蕭琪琳表示,遺囑隨時可以更改,但要留意「特留分」問題,建議事先做好詳細規劃。(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、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接受《三立新聞網》訪問提醒,「雖然遺囑隨時可以更改,但要留意,臺灣繼承相關法規上,繼承人有所謂的『特留分』,也就是說,如果老翁這次想通了,不想讓長子繼承任何遺產,但長子未來亦可主張『特留分』,也就是原繼承權的1/2持份。」
他指出,「『特留分』屬於臺灣參考早期歐陸國家法律訂立,近年不少歐陸國家皆已修法,相信臺灣未來也會跟進,不過,若想破解現行法律的BUG,亦可先諮詢專業律師、地政士、公證人,趁早以『逐年贈與』或其他方式將財產給予想要的兒女。」
最後,蕭琪琳感嘆,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尤其臺灣高齡化趨勢嚴重,類似問題也越來越多,建議長者應趁在世提早規畫,避免後代爆發糾紛,更甚者對簿公堂,事情將變得更複雜難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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